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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乡村振兴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5条措施

日期:2022-06-28 来源: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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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文件要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稳住经济大盘做贡献。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防止返贫方面

1.先行救助。市级财政从衔接资金中安排500万元,设立“防返贫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支出骤增、收入骤减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急需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众,可利用防返贫专项资金,采取“先行救助”方式,进行特殊应急帮扶,同时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确保及时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2.及时纳入。常态化开展新冠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情况排查工作,重点关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及产业发展方面影响,动态掌握疫情对巩固脱贫成果影响。对受影响较大导致“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严重困难的群体,应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制定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尽快消除返贫风险。

二、产业发展方面

3.提高市、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比例。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要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市、县两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2022年提高到55%以上。并优先保障到户到人产业发展。

4.落实产业发展补助。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年人均纯收入减少,且有意愿、有能力发展产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支持发展产业,多措并举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利用财政衔接资金,按每户不少于500元进行一次性产业发展奖补。

三、就业帮扶方面

5.量身定做公益岗位。各县(市、区)需合理开发不少于1000个环卫保洁、防疫消杀、疫情排查、巡察值守等公益岗位,安置因疫情无法就业或就业困难且有能力胜任的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工资发放标准为每月300到600元/人,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家庭实现至少1人稳定就业,确保就业规模较上年只增不减。

6.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全市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实施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着重吸纳当地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农村复转军人、军烈属等务工就业,劳务报酬占中央、省委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不低于总投资10%,市县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不低于总投资15%。

7.吸纳就业奖补。支持企业、帮扶车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吸纳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业,促进稳定增收。对2022年以来吸纳监测对象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各县(市、区)可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累计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帮扶车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经营主体吸纳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累计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8.技能培训补贴。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训期间给予每人不超过50元/天生活(交通)费补贴,生活(交通)费补贴政策每年只享受一次。

四、项目建设方面

9.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因疫情急需实施、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和衔接资金政策规定、有利于增加脱贫户和监测户收入的项目,优先入库、优先安排资金。其中,2022年第一批中央、省委财政衔接资金项目9月底全面完工,10月底资金拨付到位;第二批中央、省委财政衔接资金项目6月底全面开工,10月底全面完工,11月底资金拨付到位。市县两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6月底安排到位,7月底全面开工,10月底全面完工,11月底资金拨付到位。

10.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过渡期内,市级每年安排衔接资金2000万元专项支持重点帮扶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对成功创建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的,市县两级给予适当的专项奖补。

五、资产收益方面

11.提高扶贫资产收益支持特殊群体比例。项目资产收益除按协议落实应分配到户的分红外,80%应优先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全覆盖支持监测对象应对疫情影响。

六、金融支持方面

12.应贷尽贷。全面签订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协议,对有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的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应贷尽贷”,年度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规模较2021年只增不减,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投放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13.展期偿贷。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续贷、展期、延期相关政策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还款形成逾期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继续落实贴息和分险政策。

14.贷款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产业帮扶项目,符合规定的可通过衔接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帮助解决流动资金困难问题。

七、创新工作方面

15.支持创新。主办的“青春向南充”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乡村振兴创意大赛,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用于鼓励原创设计,强化项目实施落地,破解南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现实问题。

上述政策原则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符合上述七大类15条扶持政策的经营主体、帮扶车间、本地企业,奖补资金与其他行业政策补助不重复计算,奖补资金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