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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四个坚持”抓实搬迁群众增收

日期:2023-05-09 来源: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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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坚持把易地搬迁安置区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区域,把促进搬迁群众增收作为根本要求,按照“早部署、精统计、强统筹”原则,在13个县(市)96个乡(镇)214个200人以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统一开展搬迁群众收入摸排采集工作,分析研判增收形势,分类制定帮扶措施,为搬迁群众筑好增收致富路。

坚持“州级指导+县级主体”一体推进。一是靠前指挥促落实。州乡村振兴局牵头对200人以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点位和搬迁群众名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指导13个县(市)按区摸排、照单采集。严格落实局领导包联县(市)工作制度,8位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全程对联系县(市)的摸排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紧盯关键环节、压茬推进收入采集工作。二是逐级培训明方法。采取以点带面、自上而下的方式,先后组织13个县(市)乡村振兴局、96个乡(镇)214个安置区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逐级开展收入采集工作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讲授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要求。三是选派精兵摸到位。各县(市)每户落实2名摸排责任人(1名采集员、1名复核员),组织摸排力量3836人次,对214个安置区的33804户175488人搬迁群众收入信息进行全覆盖摸排采集。通过摸排,确定了拟新增监测对象。

坚持“实际计算+预估测算”一体分析。一是明确范围统标准。明确按照“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的人均纯收入按照农户实际收支情况计算,2023年3月1日至9月30日的人均纯收入按照农户家庭收支情况预估测算”要求,以户为单位,全面采集安置区搬迁群众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类信息。二是答疑解惑提质效。州、县(市)乡村振兴局成立搬迁群众收入采集工作专班,采取州局包县(市)、县(市)局包安置区方式,明确专人联系指导采集人员开展工作,全天候开展答疑解惑。采集过程中,时时监控指导,“点对点”指正信息采集逻辑错误、时间错误、方法错误等问题,通过微信群不定期公布易错多犯典型案例,有效避免同类问题履改履犯,提高收入采集质效。三是调度分析强运用。用好收入摸排采集工作成果,依托凉山“三农”大数据平台,深度挖掘3.56万条采集数据资源,分片分区逐一测算各安置区搬迁群众2023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分析研判完成年度增收目标存在问题困难,划分特别关注、重点关注、持续关注三个层级,建立“搬迁安置区”“脱贫群众”收入监测动态管理两本台账,以“点球”形式分发县(市)安置区,督促指导县(市)根据风险提示,采取务实措施给予针对性帮扶。

坚持“问题导向+季度考核”化解风险。一是摸清问题。州、县、乡、村四级联动,进村入户逐一摸排,分析找准影响安置区搬迁群众增收的关键原因,建立工资性收入下滑、生产经营性收入下滑、近两年收入增长不明显、拟纳入监测对象四张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二是分类施策。对工资性收入下滑的,采取技能培训、转移输出、以工代赈等就业措施,特别是对有劳动力的未务工就业家庭,落实《凉山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提供综合性就业保障服务,确保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生产经营性收入下滑的,深化产业扶持、产业奖补、以购代捐等措施,帮助解决种养销等难题;对近两年人均纯收入基本持平的,统筹实施易地搬迁群众增收专项行动;对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坚持审帮同步,开展识别程序的同时落实帮扶措施,实行“AB岗”双人帮扶,确保帮扶不脱节。三是严格考评。建立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红黑榜”考核机制,每季度对县(市)网格体系建立、风险推送、风险消除、数据质量等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每季度分别评选五个“红榜”“黑榜”县(市),进一步激发竞争活力,推动全州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硬件提升+软件激活”助农增收。一是注重夯实发展基础。印发《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易地搬迁群众增收专项行动,安排2023年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29个,投入资金97451万元,强化产业园区配套、帮扶车间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种养基地建设等措施,加大产业就业奖补力度,千方百计促进搬迁群众增收。二是注重激发发展动力。狠抓《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落地落实,年度内突出抓好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重点整治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崇尚科学、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现代文明新风尚,变“输血式”帮扶为“造血式”帮扶,变“要我富”为“我要富”,多管齐下全力推动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