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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

日期:2022-06-27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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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7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以下简称文章),深刻揭示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三农”领域,号召全党都要重视“三农”问题,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2022年6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四川视察时到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考察调研,强调把粮食生产抓紧抓牢,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强调党的基层组织要团结带领乡亲们脱贫之后接续推进乡村振兴,这是深入理解总书记重要文章的金钥匙。
要用大历史观看待“三农”问题
  百年党史表明,党的利益和农民的利益从来就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是由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决定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指出:“我们要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个判断立足建党百年的大历史,找准了乡村振兴和党实现下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基所在,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深远影响。
  早在建党之初,我党就高度重视农民问题。1922年,党的二大宣言明确指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说明我党一开始就认识到广大农民在中国革命中不可或缺的地位。1925年,毛泽东同志撰写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书,详细分析了农民阶级的状况,认为农民是“半无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大革命时期,我党提出,土地问题是目前中国资产阶级民权革命中的中心问题,怎样改良土地,以增加土地生产,怎样夺取广大贫民群众,以巩固苏维埃政权,是决定土地问题的两个目标。正是由于在根据地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红军和红色政权才能不断发展壮大。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团结开明士绅,党把没收地主土地政策改为减租减息,这是此间抗日根据地不断扩大的制度基础。解放战争期间,党有了稳定的政权,才有可能把耕者有其田的理想付诸实施。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土地改革,中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至此得到了根本性改变,为实现国民经济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事实正是如此。发源于小岗村的农村改革,就是从把土地承包到户入手,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尽管过程曲折,但很快得到了中央高层的认可,并迅速推广到全国范围。奠定了40多年经济高速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扩大了农民合作的范围,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民主等合法权益,为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法律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在2012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讲话中,在2013年、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都谈到“三农”问题在全党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地位。此次又在文章中强调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组织推进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事实证明,解决“三农”问题,既是国家财力问题,更是执政理念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正是由于把“三农”问题放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上,党才领导全国人民取得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才使得全体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了全面小康社会。
  百年党史表明,党的利益和农民的利益从来就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是由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决定的。实现下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须把农民的利益放在最重要位置,全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因此,总书记在这篇文章中开始就谈道:“这次是我主动提出要来讲讲的,目的是向全党全社会发出明确信号:‘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仍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
  新形势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并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

  文章指出:“粮食多一点少一点是战术问题,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宁可多生产、多储备一些,多了的压力和少了的压力不可同日而语。”“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供给、市场不能出问题。”在新时代,粮食安全十分重要,“确保粮食安全的弦要始终绷得很紧很紧。”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粮食问题。早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时就指出,我国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并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
  事实上,从2004—2020年,除了2016年和2018年全国粮食产量略低于上一年外,其余年份均高于上一年。2020年,中国人均粮食超470公斤,远高于人均400公斤的国际粮食安全线。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粮食(原粮)130.1公斤、食用油9.5公斤、蔬菜及食用菌98.6公斤、肉类26.9公斤、禽类10.8公斤、水产品13.6公斤、蛋类10.7公斤、奶类12.5公斤、干鲜瓜果类56.4公斤,而2013年这些食物的人均消费量分别为148.7公斤、10.6公斤、97.5公斤、25.6公斤、7.2公斤、10.4公斤、8.2公斤、11.7公斤、40.7公斤,说明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的趋势是:直接消费粮食数量下降,间接消费粮食数量上升。这里的“间接消费”,包括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也是从耕地上生产出来的,它们占用的耕地增加了,粮食生产能够利用的耕地就减少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也是粮食转化而来的,一般4—5公斤粮食转化为1公斤畜禽产品。可见,随着城镇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粮食的消费需求呈增加趋势。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说:“今后一个时期粮食需求还会持续增加,供求紧平衡将越来越紧。”今年疫情加上俄乌战争,全球粮食形势更加复杂。从这些情况我们也会更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不仅仅强调粮食面积和产量都不能掉下来,而且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根据文章精神,新形势下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至少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要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文章指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关键是让农民种粮有钱挣。”怎样才能让农民种粮有钱赚?一是要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的补贴。从2004年起,我国逐渐实施了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四大补贴”制度,对粮食产量的逐年提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2016年,财政部和原农业部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印发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将除了农机具购置补贴之外的另外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当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时,中央财政依然下达资金,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如2022年3月和5月,中央财政两次分别下达200亿元和100亿元,用于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也要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不断提高补贴力度。二是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04年起,我国逐步对稻谷和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对于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从2019年起,国家再次逐年提高了两种粮食的最低收购价格。最低收购价格是农民种粮的“指挥棒”,应该根据生产成本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三是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范围。这指的是在粮食主产省产粮大县范围内对小麦、稻谷、玉米三大主粮作物实施的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这个险种由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于2018年在6个粮食主产省,每个省选择4个产粮大县进行试点;2021年纳入补贴范围的实施县数约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3个粮食主产省内产粮大县总数的60%;2022年实现实施地区产粮大县全覆盖。根据实施方案,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可达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能够确保种粮农民的基本收入。从常年产量看,13个主产省三种粮食产量约占全国的80%,确保主产省产粮大县种粮农民的收入和种粮积极性,全国的粮食产量就不会出大问题。
  第二,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要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文章指出:“建城市、搞工业、保生态都要用地,必须精打细算,排出优先序,绝不能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去搞造林绿化。”要加大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力度。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完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21年国务院批复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提出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的任务。根据调研,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至20%,节水、节电、节药、节肥等效果明显,每亩节本增效约500元。可见,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能够提高粮食产能,还能够节本增收,提高农民收入。要保护好黑土地。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保护范围为东北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约2.78亿亩。方案是习近平总书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具体实施,将对我国粮食安全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6月8日,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强调,成都平原自古有“天府之国”的美称,要严守耕地红线,保护好这片产粮宝地。四川是全国13个产粮大省之一,保护好耕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从加快发展乡村产业,继续向改革要效益释放改革红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发力

  在6月8日来川的视察中,习近平总书记对乡亲们说,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步步向前推进,全心全力把老百姓的事一件一件办好,让老百姓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办好百姓事、让百姓过上好日子的根本举措。根据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首先,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的审议,提出以“五大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其中第一个就是“产业振兴”。推进产业振兴,发展乡村产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各地考察农村经济时,提出“小木耳,大产业”“小黄花,大基地”等,都是产业振兴的经验总结。一是要在县级层面上形成明确的主导产业,最好一县一业,不能太分散。主导产业的形成,要基于各地自然条件和种植习惯,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兼顾社会经济条件。二是在一产的基础上发展第二产业,即农产品加工业,形成产业集群。三是在一、二产业的基础上发展第三产业,包括产地批发、零售市场,以及围绕市场所产生的服务业,如宾馆、餐厅、包装、邮政等。四是发挥农业多功能性,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产业扶贫的经验看,发展乡村产业空间很大。乡村产业是富民产业,既可以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作为主体,吸收广大农民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方式广泛参与,还可以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其次,“用好改革这一法宝”,继续向改革要效益,释放改革红利。一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长久不变”是多久?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即“再延长三十年”作为重点内容吸收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成为这次修法的亮点。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提出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的操作原则。从全国来看,第二轮承包即将结束,怎样执行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文件精神?这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抓好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中总结经验。二是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在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这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期待在各地试点中总结提高农民财产权益的做法,再次释放改革红利。三是“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行改革。按照文件部署,各地在2021年底如期完成了改革任务。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改革激发内在动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改革的最终目的。实际上,各地在改革过程中均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今后的主要工作,是构建适合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制度,实现“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目标。
  再次,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在我国,城市和乡村最明显的差距表现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因此,按照文章精神,2021年开始的乡村建设行动主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农村道路建设在行政村村村通的基础上,有序向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组)延伸;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饮水问题;推进燃气下乡,让农民用上清洁能源。二是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到2020年底,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观。按照文章精神,从2021年起,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五年提升行动,重点是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三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基本目标是逐步实现城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在城乡制度分割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文章明确指出,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把城乡关系摆布好处理好,一体设计、一并推进。这一关键的制度设计就把均等化落到了实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棋眼”。
  总之,文章内容全面,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一篇指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纲领性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