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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调研有关问题解答

日期:2017-08-23 来源: 省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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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督查调研工作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督查调研工作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召开村民座谈会、听取县(市、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
   问:随机抽取的贫困村存在哪些情况?
   答:随机抽取的贫困村主要有以下3种情况:
   (一)2014年已实施扶贫项目贫困村。主要调研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干部驻村帮扶、2014年扶贫项目实施、精准扶持、精准减贫、农户增收等内容。
   (二)2015年拟实施扶贫项目贫困村。主要调研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干部驻村帮扶、2015年拟实施扶贫项目及到户安排等内容。
   (三)从未安排扶贫项目的贫困村。主要调研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干部驻村帮扶等内容。
   问:在贫困村主要查阅什么资料?
   答:在贫困村主要查阅以下3个方面的资料:
   (一)贫困识别资料。
   1.贫困户识别资料:全村识别贫困户名单、识别流程、农户申请书、民主评议会会议记录、“两公示一公告”、扶贫手册等图片资料。
   2.贫困村识别资料:贫困村申报资料、“两公示一公告”、贫困村登记表等图片资料。
   3.重点检查贫困村是否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等程序识别,贫困村申报资料是否属实。
   (二)帮扶措施资料。
   1.贫困村帮扶资料: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派驻情况、驻村工作组工作日志、贫困村帮扶规划。
   2.贫困户帮扶资料:帮扶责任人“全覆盖”情况、贫困户帮扶计划、确定的增收目标等资料。
   3.重点检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三)减贫成效资料。
   1.2014年减贫成效资料: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当年减贫户名单及增收效果。
   2.2015年减贫计划资料:计划减贫名单、拟实施的到户项目覆盖贫困户名单等资料。
   3.重点检查2014年减贫任务完成情况,2015年减贫任务预安排情况。
   问:走访贫困户可采取什么方式了解哪些内容?
   答:走访贫困户可通过“一看、二问、三看”的方式了解以下内容:
   (一)一看。到贫困户家中查看生产生活设施、住房环境、产业发展现状。
   (二)二听。听取贫困户人的帮扶需求和发展愿望。
   (三)三问。了解贫困户本人是否知晓已识别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帮扶措施。
   问:召开村民座谈会主要了解什么内容?
   答:召开村民座谈会主要了解以下3个方面内容:
   (一)是否按照省上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
   (二)村民对精准识别工作和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制约贫困村经济发展的主客观因素、发展意愿及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问:督查调研需要填写哪些调查表?
   答:督查调研需要填写3个调查表,即《贫困户调查表》、《贫困村调查表》(一)(二)。
   问:随机走访贫困村主要做哪些工作?
   答:随机走访贫困村主要做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村内访谈。向村组干部和驻村工作组了解精准识别工作开展情况;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制约贫困村经济发展的主客观因素、发展意愿及对扶贫工作的建议。
   (二)走访贫困户。一是到贫困户家中查看生产生活设施、住房环境、产业发展现状。二是了解贫困户本人是否知晓已识别为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及帮扶措施。如果该贫困户为2014年已减贫的贫困户,还需了解增收情况。
   (三)填写调查表。在村内访谈和走访贫困户的同时,需要填写《贫困户调查表》和《贫困村调查表》(一)(二)。
   问:当地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汇报哪些内容?
   答:当地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汇报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二)扶贫开发组织领导、责任体系、目标考核等情况。
   (三)制定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情况。
   (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包括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统筹资源、精准扶持、减贫脱贫等情况
   (五)组织行业部门和乡镇推进基础、产业、新村、能力、生态五大扶贫工程12项重点工作情况。
   (六)干部驻村帮扶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情况。
   (七)创新扶贫开发多元投入、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体制机制有关情况。
   (八)存在问题、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问:在县(市、区)主要查阅县、乡两级什么资料?
   答:在县(市、区)主要查阅县级、乡镇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安排、年度减贫任务落实情况等有关资料。
   问:督查调研报告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督查调研报告主要包括督查调研组开展工作情况、督查调研县(市、区)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督查调研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工作建议等内容。
   问:督查调研报告什么时候报送到什么地方?
   答: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调研方案》要求,5月15日前各督查调研组形成督查调研报告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5日前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督查调研总报告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所有调研成果将汇编成册在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印发。
   问: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及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户的识别标准是以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
   贫困户的识别流程是以户为单元,整户识别,实行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评议、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等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公告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问:贫困村的识别标准及程序是什么?
   答:
贫困村的识别标准是严格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贫困村。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贫困村的识别流程是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公示、县级人民政府审查公示、市级扶贫部门审核、省扶贫移民局复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告的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