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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 成文日期:2019-05-22
  • 发布日期:2019-05-22
  • 文  号:川脱贫领发〔2019〕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乡村振兴)、救灾
  • 特色分类: 乡村振兴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川脱贫领发〔2019〕4号

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扎实开展四川省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现将《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2日

(联系人:蔡广兵,028-86603081,1840653941@qq.com

2019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

2019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6个扶贫日,也是第27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我省扶贫日系列活动,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充分展示脱贫攻坚重大决定性成就,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合力攻坚,咬定目标攻坚克难,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主旋律,传播脱贫攻坚正能量,确保各项活动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统筹协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省性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区域类、专项类活动,宣讲扶贫政策,推广先进典型,展示脱贫成就,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坚持注重实效。在强化宣传发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活动实效,努力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事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伟大实践。

(四)坚持务实节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做到务实节俭、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抓好扶贫日宣传发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大对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扶贫日系列活动,确保活动深入人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开展行业扶贫调研、政策宣讲等活动。省级定点扶贫单位要结合定点扶贫任务,尽早谋划和安排扶贫日事宜,组织开展调研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省市主要媒体要积极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宣传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展示重大决定性成就。三大电信运营商要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扶贫日系列活动相关信息,扩大公众对扶贫日的知晓度。〔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直各部门(单位)〕

(二)开展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在全省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对涌现出的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社会公认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全省脱贫攻坚奖拟设突出贡献奖、组织创新奖2个奖项,表彰突出贡献奖100名、组织创新奖50个,共计表彰名额为150个;10月中旬,在泸州市召开四川省2019年社会扶贫工作推进暨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对2019年脱贫攻坚奖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开展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宣传,利用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四川新闻网等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宣传脱贫攻坚奖获奖代表的先进事迹,营造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省脱贫办、省委宣传部,排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三)举办扶贫公益晚会。联合泸州市委、市政府,邀请省、市主要媒体及演艺明星、文艺团体,10月中旬,在泸州市举办四川省扶贫公益晚会,宣传我省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成就。现场组织国企、民企、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进行现场公募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各市(州)要结合自身实际,举办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省脱贫办、省委宣传部、泸州市委市政府、省扶贫基金会)

(四)开展专项特色扶贫活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开展就业援助行动、扶贫助学活动;实施“童伴计划”、“免费车票”项目,开展“我要上大学”—希望工程助困入学关爱行动;开展“安康大学”助学项目,实施九寨沟县青少年体育增能项目;引进和推广农村专业技术,推广“银会合作”模式;实施“励志自强·脱贫奔康”文化扶贫主题巡演;发动侨界力量参与扶贫行动;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栋梁工程”、“百工技师工程”、“立德树人工程”等专项特色扶贫活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侨联、省工商联)

(五)开展自愿捐赠活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确保自愿捐赠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州)、县(市、区)负责组织动员本地区开展自愿捐赠活动,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动员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川部分机关,省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动员各民主党派,教育厅负责组织动员全省教育系统,民政厅负责组织动员全省社会组织,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组织动员全省文化系统,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动员全省卫生系统,省国资委负责组织动员在川国企、央企,省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动员在川商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动员全省金融系统,省工商联负责组织动员全省民营企业,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负责组织动员驻川陆军部队,武警四川总队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动员驻川武警部队;自愿捐赠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方式进行。市(州)、县(市、区)可分别指定具有公募资质的受赠机构接收捐赠。省级指定受赠机构为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账号:51001870836051577126),捐赠资金为定向捐赠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请及时与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系(联系人:张冬梅,13882251047,028-86605016,382035043@qq.com),并于12月31日前与省扶贫基金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超过12月31日未签订定向捐赠协议的捐赠资金将统一定性为非定向捐赠资金。捐赠物资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受捐地政府要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并估算捐赠物资价值,提供捐赠凭证。各市(州)和省级自愿捐赠牵头部门要认真统计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自愿捐赠活动数据,于10月20日前将《2019年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报省脱贫办。〔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统战部、教育厅、民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经济合作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扶贫开发局、省工商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武警四川总队政治工作部〕

(六)开展消费扶贫,抓好“以购代扶”“以购代捐”活动。把“以购代扶”“以购代捐”活动纳入省直部门定点扶贫和市、县对口帮扶工作内容。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采购“四川扶贫”公益品牌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购买“四川扶贫”公益品牌产品。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贫困县、贫困村扶贫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军队食堂活动,鼓励引导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商协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推动参与消费扶贫各类主体的需求与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供给信息精准对接,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工委、省委统战部、教育厅、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扶贫开发局、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供销社、省总工会等,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七)抓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加大中国社会扶贫网的宣传力度,确保中国社会扶贫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注重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级干部的示范作用,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下载APP、带头注册爱心人士、带头参与贫困对接,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要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电商扶贫平台,在中国社会扶贫网电商扶贫馆开设地方特色馆,引导爱心企业、合作社等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上开设电商产品店铺,推出一批有特色、质量有保证的农副产品、手工艺品。要及时总结爱心帮扶对接、电商扶贫成功案例,大力宣传爱心帮扶典型、自主创业脱贫经典案例,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做好扶贫展示工作。〔各市(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省直各部门(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川省扶贫日系列活动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省脱贫办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精心组织扶贫日系列活动,积极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活动,形成各方联动态势。

(二)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每项活动落到实处。

(三)及时报送方案总结。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州),于6月20前向省脱贫办报送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于10月20日前报送扶贫日系列活动总结,以便汇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