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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0-11-16
  • 发布日期:2020-11-18
  • 文  号:川府函〔2020〕22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乡村振兴)、救灾
  • 特色分类: 乡村振兴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格县等7个县退出贫困县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普格县等7个县退出贫困县的通知

川府函〔2020227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要求,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美姑县7个国家级贫困县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有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上述县退出贫困县。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