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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对省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61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19-05-21 来源: 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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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扶贫函〔201993

格绒达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非贫困村扶持力度的建议》(第61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非贫困村政策支持力度

省委、省政府在全面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同时,高度重视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相继出台了《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19个扶贫专项年度实施,《关于加强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攻坚的意见》(川委办〔201736号),也要求准确把握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人口的共同点和差异性,统筹推进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人口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大非贫困村资金投入

2018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统筹解决好对贫困程度较深的非贫困村的支持问题,提出“坚持因户施策,对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稳定脱贫攻坚给予资金支持”。对一些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各地可在规范履行识别程序的基础上,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并及时予以帮扶。对已脱贫摘帽的县,在实现稳定脱贫的前提下,可适当兼顾对困难较大的非贫困村给予支持”。贫困县可据此统筹推进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攻坚工作,今年计划投资1320亿元,覆盖7047个到村项目,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非贫困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四川脱贫攻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201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