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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9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19-06-19 来源: 省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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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扶贫中存在问题的建议》(第095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提案非常中肯,很有针对性,对于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您在提案中指出的精准扶贫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不同程度存在,有些问题甚至比较突出,在全省组织开展的综合督查、专项巡视、执法检查、民主监督、暗访检查、成效考核、验收评估等各类监督检查中也发现类似问题。对此,我们就您指出的问题纳入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一体整改;就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充分吸纳。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教育引导”建议

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0号)将扶贫扶志作为三年行动11大攻坚战之一进行了专门部署。编制实施了《四川省扶贫扶志方案(2018—2020年)》。全省建成“农民夜校”近5万所,持续引导贫困群众学思想、学政策、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编发《“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典型案例》,首届“四川省脱贫榜样”评选表彰50人。下一步,将全面深入开展扶贫扶志攻坚行动,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正向激励,加大力度推广“村民积分制管理”“星级激励”等扶贫扶志模式,更多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事后奖补等方法,把帮扶资金转化为产业投入、劳动报酬、公益岗位补贴,组织贫困群众通过参与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项目获取酬劳,防止脱贫政策养“懒汉”。二是持续深化“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办好“农民夜校”,深化“四好村”和“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示范点创建,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致富能手、脱贫模范等评议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镇和星级文明户,到2020年县级及以上“四好村”达到100%。三是继续开展“四川省脱贫榜样”评选表彰活动,加大扶贫先进、脱贫典型的宣传力度,用身边人讲身边事,让贫困群众学有榜样、行有示范。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建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优先保障脱贫攻坚需要,持续加大投入。财政资金方面,2016-2019年全省实施若干扶贫专项投入各类资金超过5000亿元;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超过800亿元;全省“四项扶贫基金”总规模超过110亿元。金融资金方面,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4163.7亿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24亿元。社会参与方面,全省组织发动7.5万户民营企业和商协会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结对帮扶数量位列全国第一,311个省级社会组织帮扶贫困人口74.4万人次,社会力量参与势头强劲。下一步,将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持续加大脱贫攻坚财政金融资金投入和社会动员。一是建好实施好脱贫攻坚项目库。2018—2020年,88个贫困县入库项目25.41万个、资金总额2576.8亿元,2019年实施扶贫专项计划投入1320亿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3亿元。对“四项扶贫基金”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扩大基金规模、强化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在解决事关贫困群众生计和长远发展方面问题的作用。二是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加大对贫困户、扶贫产业、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确保贫困县各项贷款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受益人数持续增长。三是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引导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参与扶贫,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建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团队。四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把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贫困村提升工程、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易地扶贫搬迁等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贫困县优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支持。

三、关于“进一步扶持产业发展”建议

近年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稳定脱贫的治本之策,持续用力发展产业基地、优化经营服务体系,突出“建基地、强龙头、创品牌、重销售、带农户”重点任务,创新“四川扶贫”公益标识,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全力推动包括留守老人、妇女在内的贫困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特色产业项目累计实现落地5486个、累计带动158.25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为了防范产业发展风险,全力推进“扶贫保”,为全省26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了约792亿元风险保障,赔付金额达3309万元。下一步,主要任务有3个方面。一是建好扶贫产业基地,将贫困地区特色农业项目优先列入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到2020年建成农业产业基地600万亩。支持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发展特色产业,将产业扶贫纳入贫困县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引导各地发展长期稳定的脱贫产业项目。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的部署,全面推行“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实施电子商务营销、帮扶单位促销、商业流通企业承销、定向直供直销等农产品推介行动,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三是探索完善保险精准扶贫的有效机制和相关政策,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开展以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和意外事故等为保险责任的特色种养殖业保险,鼓励各地开展生猪、蔬菜、水果、肉牛羊等价格保险。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建议

近年来,坚持把加强健康、教育扶贫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健康扶贫方面,加大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特殊扶持政策,财政全额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在10%左右,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教育扶贫方面,全面推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资助体系,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明确脱贫攻坚期内所有贫困人口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教育、医疗扶贫政策可以持续享受。2020年后,将留出政策接口和缓冲期,保持产业、教育、健康、低保等直接影响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发展的现行扶贫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确保不因政策变动影响脱贫成效。提案提出的关于做好老人户的帮扶的建议,主要做好2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继续开展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由财政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支持各地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多渠道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提高养老水平。提案中所提“四川省农村基本养老金为100元,建议统筹部分涉农资金,适时适当提高”建议,目前暂不具备政策条件,待条件成熟后研究解决。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建议

近年来,着力推进贫困地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依托中心村、重点村合建党组织,开展城乡结对共建党组织,以组织联建带动资源共享、发展联动、治理共抓。从省市机关向脱贫攻坚重点乡镇选派465名主抓扶贫产业的副书记,回引3877名外出务工经商优秀人才担任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加大抓乡促村力度,在贫困乡镇实行领导干部包片、驻村干部包村、一般干部包户“三包”制度,在贫困村实行村干部“四必到四必访”。下一步,将主要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入实施“10万名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程”。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县乡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研究制定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管理办法,同时每年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二是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一体推进,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支持各地建好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三是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乡镇“五小”建设和周转房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服务网点下沉,依托5295个扶贫新村建设,建设“1+6”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让村民不跑路或少跑路。

再次感谢您对扶贫工作的关心,请一如既往支持、理解扶贫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