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logo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答复的函

日期:2022-09-30 来源: 省乡村振兴局
分享到: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答复的函

文忠珍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参照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支持屏山县巩固脱贫成果的建议》(第120号提案)收悉。您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定点帮扶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的具体建议意见,非常中肯、非常及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对推进发工屏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5号)要求,参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财政、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人才政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帮扶政策,对我县落实相应的帮扶措施。”的建议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办发〔2020〕30号)、《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川委发〔2021〕1号)精神,根据2021年1月8日省委常委会第169次会议有关要求,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原国家深度贫困县中推荐,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从未列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原深度贫困县和秦巴山腹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任务重、返贫风险大的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县)中推荐”的原则,经市(州)推荐、省综合研判,确定了2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凉山10个、甘孜9个、阿坝6个)、2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甘孜9个、阿坝7个、凉山1个、乐山3个、广元2个、巴中2个、达州1个)。

屏山县作为乌蒙山片区的脱贫县,虽然没有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但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各级各部门继续加大对屏山县的支持力度。屏山县摘帽后,责任落实没有松劲,进一步强化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财政等主要政策总体保持稳定,按照中央统筹整合政策要求,2021-2023年屏山县仍可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2024-2025年只能统筹整合省级及以下财政涉农资金;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对照中央、省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对东西协作、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帮扶力量调整进行了轮换,进一步强化了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撑,做到扶贫工作队不撤离;按照《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和《工作指南》,屏山县坚持把防止返贫作为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主要抓手,在做好巩固前堤下有序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做到摘帽不摘监管。

二、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东西部协作工作推进上,参照国家(8000万元)、省级(600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标准,在省上切块安排我县3900万元项目资金基础上,由市级财政补齐资金额度,便于高效推进东西部协作,打造全国东西部协作先进县、全省东西部协作示范县。”的建议

2021年中央、省委衔接资金分配到屏山县13441万元,比2020年多3035万元、增幅29%,2022年第一批中央、省委衔接资金已安排屏山县11088万元,总体来看,中央、省委衔接资金支持屏山县力度持续加大。

新一轮东西部协作以来,明确浙江11市62县结对帮扶四川12市68县。根据《2021年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省68个脱贫县财政帮扶资金安排方案》,按照“向凉山州重点倾斜,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兼顾其他脱贫县”的分配原则,以6000万元、5000万元、3900万元三个档次安排帮扶资金。2022年浙江省计划按此分配方案执行。2021年嘉兴市和宜宾市缔结为友好城市,海盐县与屏山县结对,嘉兴市海盐县、秀洲区、嘉兴港区分别与屏山县签订东西部协作交流合作框架协议,两地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2021年浙江省拨付财政援助资金3900万元,动员社会力量帮扶资金605.75万元,捐物折款482.28万元,实施一批产业、劳务、培训、民生等项目。开展镇镇结对12对、学校结对11对、医院结对7对、社会组织4对。帮助销售屏山县农畜牧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金额12596万元。其中,“宜宾—嘉兴携手共建纺织产业协作示范园”“屏山茵红李全产业链转型”等经验做法作为典型亮点进行宣传和推广。

至于建议“在东西部协作工作推进上,参照国家(8000万元)、省级(6000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标准,在省上切块安排我县3900万元项目资金基础上,市财政补齐资金额度,便于高效推进东西部协作,打造全国东西部协作先进县、全省东西部协作示范县。”的问题,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是由浙江省根据财政收入统筹安排的资金,宜宾市无对应资金安排。但经与宜宾市沟通,宜宾市坚持在过渡期内保持“两个不变”,即财政支持政策举措不变(包括过渡期内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不变,市级财政相关转移支付倾斜支持脱贫地区政策不变,乡村振兴贷款贴息等政策不变)和财政投入资金总量不变(财政投入资金总量不变,即衔接资金预算安排规模保持不变,2022年市级将继续按照不低于2021年标准安排16195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关于“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在帮扶力量安排上,建议增加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局等30个市级定点帮扶单位,同时选派干部驻村。”的建议

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我省制定出台《四川省驻村帮扶力量调整轮换工作方案》《四川省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对驻村帮扶、定点帮扶力量进行了集中轮换调整。目前,屏山县已完成驻村帮扶力量轮换工作,对脱贫村、规模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所在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等村(社区)全部进行了调整。

科学技术部作为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已选派干部3人(县委常委、副书记1人,驻村干部2人)。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轻化工大学、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省直部门定点帮扶屏山县,已选派干部8人(副县长1人,第一书记2人,驻村干部5人)。

宜宾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陶学周,原政协副主席林伦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盛作为联系屏山县的市领导。已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退役军人局、生态环境局、林业竹业局、司法局、水利局、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烟草专卖局、市一医院、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宜三中、五粮液集团公司、三江集团公司、向家坝灌区建设开发公司、天原集团公司、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公司等17个单位(部门)作为市级定点帮扶屏山县,选派干部17人(第一书记10人,驻村工作队员7人);下一步,拟增加民盟宜宾市委机关、民革宜宾市委机关、农工党宜宾市委机关、九三学社宜宾市委机关、民建宜宾市委机关、市妇联、市委机关事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住房中心、宜宾广播电视台、宜宾银保监分局、省长江造林局、武警宜宾支队、交通银行宜宾分行、农行宜宾分行、农发行宜宾市分行、建行宜宾分行、人保财险宜宾市分公司、四川广电网络宜宾分公司、联通宜宾分公司、移动宜宾分公司、二〇二地质队、中石化宜宾分公司、中石油宜宾分公司、四川盐业宜宾分公司等25个单位(部门)定点帮扶屏山县,选派屏山县急需的干部人才进行帮扶。

感谢您对屏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心,请一如既往支持、理解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