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扶贫开发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和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认真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扶贫开发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和审核服务。
二、服务内容:
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调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财农〔2019〕89号)和《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局关于调整四川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的通知》(川财农〔2019〕162号),结合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重点,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集资料。指导帮助21个市(州)、161个县(市、区)按照国家绩效评价要求,对标对表收集准备相关资料;按照省对市县绩效评价要求,收集汇总各地报送的资料。
(二)审核数据。对21个市(州)、161个县(市、区)报送资料的准确性、逻辑性和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资金模块中的中、省、市、县四级资金到账、下拨、项目安排及公示公告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项目库模块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梳理。
(三)反馈整改。对数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并指导进行整改,完善相关信息,确保系统数据和上报数据准确、佐证无误。
(四)汇总上报。对审核完成的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系统,并根据国家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
三、服务时间:2020年11月10日-12月31日(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调整,以完成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为止)。
四、磋商控制价:20.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本项目控制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低于控制价50%,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应当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参加磋商资质条件
(一)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范围为会计、审计、财税、财务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且有本地化服务机构;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具备从事绩效评价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2、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绩效评价领域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对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具有深刻理解、具备较强沟通能力和较高职业水平。
六、磋商文件内容
(一)资格性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技术性文件:
1、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等;
2、项目工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对政策的理解、项目目标、项目进度安排、评价依据和方法、项目重难点分析、工作流程、人员配备及分工、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优势分析等。
(三)项目报价:根据工作内容分项报价。
七、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6日14:3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资料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北打铜街8号新时代广场办公楼A座11楼1113号。
联系人:代老师(86788739)
磋商文件自行密封,文件数量一式二份。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11月6日14:30。
地点:四川省扶贫开发局会议室。
磋商小组由四川省扶贫开发局采购、财务、审计、纪检相关人员组成,磋商结果将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附件:磋商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序号 指标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总分100分) 1 单位条件 2分 单位从事会计、审计、财税、财务咨询等服务时间小于一年的,不得分;大于等于一年小于三年的,得1分;三年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2分 单位注册资金小于10万元的,不得分;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的,得1分;50万元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 6分 提供一份行政事业单位认可材料(感谢信或评价函等)得3分,最多6分。 4 专业能力 10分 单位有绩效评价、绩效管理、绩效指标设计类似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 5 5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财经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从事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内控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经验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合同、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6 5分 1、投入到本项目中的工作团队5人(含)以上得2分。 2、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从事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内控管理、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经验的,得3分。每1人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7 项目方案 50分 1、有项目方案的得10分,没有不得分。 2、项目方案针对性强,编制内容完整、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满足甲方需求的,得31-40分;针对性一般,编制内容比较完整、科学、合理,基本满足甲方需求的,得21-30分;针对性不强,编制内容虽完整、但科学、合理性较差,部分满足甲方需求的,得11-20分;实施方案无针对性,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得0-10分。 8 项目报价 20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分)
(20分)
(50分)
(20分)